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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承担微特电机产品国家季度监督抽查任务:
1. 1996年1季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98)国监任字第123号文,对录音机用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2. 1997年1季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97)国监任字第024号文,对BYJ系列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3. 1998年1季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98)国监任了第118号文,对小型轴流风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5. 2000年第3季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2000)国监任字第000149号文,对微型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6. 2001年第2季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01)国监任字第00080号文,对步进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7. 2002年第3季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02)国监任字第0024号文,对微型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8. 2003年第3季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03)国监任字第03016号文,对步进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9. 2004年第2季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04)国监任字第039号文,对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10.
2005年第4季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05)国监任字第04050号文,对步进电动机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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