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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
发布于2006-01-20 13:31:56 次阅读
关于申报“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
信运函[2005]94号
各有关企业:
为夯实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扶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元件大公司,经研究,“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条件
1、凡在我国生产电阻电位器、电容器、电子陶瓷及器件、磁性材料与器件、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件、压电晶体、混合集成电路、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电接插元件、控制继电器、微特电机与组件、光电线缆、电声器件、印制电路板、化学与物理电源和电子材料等产品的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形式,只要企业所生产电子元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60%(含60%)以上,即可确定为电子元件企业;
2、2005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内销和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及在境内外经营其他业务的营业收入两部分)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排序原则
为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打造企业的知名度,2006年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仍依据资产负债、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三项指标的综合排序,具体办法详见附件。
三、电子元件百强的排序工作有助于部拟订行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方向,是部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请有关企业积极配合。
四、为使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运行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反馈,入围企业要定期、及时上报有关经济指标季度报表和企业运行的重点情况,并按要求参加于2006年5月举行的“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峰会论坛”。
五、申报及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办理。
附件: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评选办法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评选办法
为使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评选,更加体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本届排名仍按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三项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将所有申报企业分别按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三项指标进行排序和评分,如某公司在销售收入指标中排名第10位,利润排名第8位,则其销售收入得分为10分(权重),利润得分为8分,依此类推。
2、根据上述三项指标的得分进行求和加总,得出每个企业的总分数,并将其总分由小到大进行排序,排名前100家的企业即为第十九届电子元件100强。
3、将已选定的100家公司再按上述方法重新排序,即得出第十九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综合排名及其余三项指标的分项排名。
4、申报数据的时点,均按2005年12月31日前各企业完成的统计数据。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20日前,逾期无效。
6、各企业提供的数据必须严格按照我国《统计法》及我部有关《统计制度》的规定,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7、为保证《2006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证,我部将联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的数据进行适时抽查与核实,对有伪造数据的企业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中电元协<2006>第001号
关于组织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及申报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受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委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每年都要对中国主要电子元件生产企业的产销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这项工作,不仅有助于行业主管部门拟订行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方向,对企业预测市场规模,调整经营策略也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多年来,通过这项调查得到的汇总资料和分析报告深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重视。今年的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即将展开,希望广大企业积极配合,圆满完成这一工作。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指示,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工作也将随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全面展开。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我们在打造电子元件行业“元件百强”品牌的同时,全力提高入围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入围企业进行长期的、连续性的、全方位的宣传推广将成为我们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我们欢迎有条件入围的企业踊跃参与2006年(第19届)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工作。
本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条件与评选办法请参看随本文件同时寄发的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信运函[2005]94号)。
为便于企业了解申报事宜和宣传推广方案,现将有关规定和程序、宣传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凡以企业集团报资料的,请按公司法统计本企业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按全额统计;对参股企业,按所占股份的比例统计;对集团内的松散成员不统计。
2、2006年(第19届)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排序工作、宣传推广费用及2006年1~6月份、1~9月份、1~12月份经济运行的跟踪调查分析所需费用,以及2006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信息集》出版发行费,由电子元件百强入围企业承担。
元件百强企业将得到由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联名颁发的证书。
3、凡申报电子元件百强的企业,除填报附件一、附件二的表格外,必须填写附件三的表格。
4、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于2006年2月20日前寄至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逾期无效。
5、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随时抽查企业的审计报告。
二、宣传计划:
(一)经确定入围的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将在《中国电子报》、日本《电波新闻》等30多种海内外媒体上公布,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球公布。
(二)、信息产业部和中电元协将于2006年5月份在北京联合举办“2006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峰会论坛”,对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予以表彰和宣传,并且共同探讨行业热点问题,请务必派人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简介如下:
会议时间:2006年5月17日
地点:待定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北京电视台、《中国电子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电子产品世界》、《电子元器件应用》、《电子元件与材料》等
会议主题:
1、“做大”与“做强”――中国电子元件产业的发展方向
2、 电子信息产业的“十一五”规划剖析
3、 迈向绿色时代的中国电子元件产业
(三)、出版《2006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信息集》,免费向电子元件的用户整机厂商、元件百强、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市信息产业厅、国外驻华采购公司或代表处、国外相关协会组织和媒体等赠送。
(四)、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网站及其他合作媒体上设立“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系列报道,长期对元件百强企业进行宣传报道。
联 系 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古群
邮政编码: 100049, 通信地址:北京石景山路23号(2515信箱)
联系电话: 010-68819499,传真: 010-68834419
E-mail: guqun@ic-ceca.org.cn
http://www.ic-ceca.org.cn
附件
一、电子元件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表
二、电子元件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经济运行调查表
三、2006年(第19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排序申报表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2006年1月9日
下载调查表
http://www.ic-ceca.org.cn/yjbq/jddc.asp?questionary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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